四部委发文 支持高质量建设海峡两岸集成电路产业合作试验区

日期:2024-01-09 阅读:270
核心提示:商务部、中央台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8日联合印发《关于经贸领域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若干措施的通知

 商务部、中央台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8日联合印发《关于经贸领域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若干措施的通知》,从5个方面提出14项措施。

一是支持福建扩大对台开放合作。推动福建自贸试验区对台先行先试,支持福建用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规则,支持福建加强对台招商引资。
 
二是支持福建对台贸易高质量发展。提升福建对台贸易便利化水平,支持福建打造对台贸易枢纽,探索两岸服务贸易合作新业态。
 
三是深化闽台优势产业融合发展。支持深化闽台产业融合,助力福建打造优势产业集群,支持福建对台合作平台建设。
 
四是助力在闽台企融入国内大循环。推动福建内外贸一体化建设,支持在闽台企申报老字号,支持福建对台会展交流。
 
五是促进重点区域加快融合发展。支持福建沿海地区密切与金门、马祖贸易往来,加强与金门、马祖合作开展园区建设。
 
其中,针对深化闽台优势产业融合发展,《通知》提到,支持福建对台合作平台建设。支持高质量建设海峡两岸集成电路产业合作试验区。支持福建台商投资区等建设,打造台湾优势产业集聚发展的重点功能园区。支持在福建条件成熟的地区设立海峡两岸中小企业合作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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