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回英飞凌上诉,英诺赛科赢得管辖权异议最高院终裁胜诉

日期:2025-05-12 阅读:322
核心提示:英诺赛科表示,此次管辖权异议阶段的全面胜诉,为公司后续推进苏州两案的相关程序奠定了坚实基础。公司将继续积极准备有力证据,全力推动案件进展,以最大程度捍卫自身合法权益,同时为行业良性发展贡献力量。

 5月9日,英诺赛科发布公告称,公司及其全资附属公司英诺赛科(苏州)半导体有限公司此前已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英飞凌科技(中国)有限公司、英飞凌科技(无锡)有限公司及苏州芯沃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案号为(2024)苏05民初1430号及(2024)苏05民初1431号。

在案件受理后,英飞凌中国公司和英飞凌无锡公司对案件管辖权提出异议。然而,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作出驳回该管辖权异议的一审裁定。英飞凌两家公司不服裁定,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管辖权异议一审裁定并将案件移送至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芯沃科公司作为苏州两案的适格被告,其住所地位于江苏省苏州市,属于一审法院管辖范围,因此一审法院具有管辖权。基于此,最高人民法院驳回了英飞凌中国公司和英飞凌无锡公司的上诉请求,维持了两案管辖权异议一审裁定。

英诺赛科表示,此次管辖权异议阶段的全面胜诉,为公司后续推进苏州两案的相关程序奠定了坚实基础。公司将继续积极准备有力证据,全力推动案件进展,以最大程度捍卫自身合法权益,同时为行业良性发展贡献力量。

英诺赛科与英飞凌的专利纠纷由来已久。去年3月,英飞凌在美国提起诉讼,称英诺赛科侵犯了一项氮化镓技术专利;之后,英飞凌在德国慕尼黑地方法院提起类似诉讼,法院颁布初步禁令,命令英诺赛科禁止在纽伦堡举办的PCIM Europe 2024展会上展示被指控侵权的产品。对此,英诺赛科曾回应称,英飞凌的专利侵权指控毫无根据,且影响有限。英诺赛科指出,禁令是单方面的,公司没有机会派出代表出庭或对禁令做出回应。此外,英诺赛科表示,禁令中提到的专利并不像英飞凌声称的那样涵盖氮化镓功率半导体的底层,而是与氮化镓晶体管的封装有关,这些专利应该不影响英诺赛科继续自由销售氮化镓晶圆。

作为中国氮化镓半导体制造商,英诺赛科近期业务发展迅速。公司2024年财报显示,营业收入达人民币8.28亿元,同比增长39.8%,毛损率由2023年的-61.6%缩减至2024年的-19.5%,提升42.1个百分点。在新能源汽车、AI以及人形机器人领域取得重大突破,车规级芯片交付数量同比增长986.7%,AI及数据中心芯片交付数量同比增长669.8%。此外,公司还与美的集团、意法半导体等企业达成战略合作,共同推动氮化镓技术在家电、消费电子、数据中心、汽车及工业电源系统等领域的应用。此次诉讼胜利无疑将为英诺赛科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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